新交規明日起生效 違者或罰2200澳元

新州“減速”規則9月26日起更新,要求司機在限速80公裡/小時的高速公路上,駛過緊急車輛時減速至40公裡/小時。

Traffic jam from the driver's perspective

Source: Getty Images/mikroman6

,違反這項新交規的駕駛人士,將會被罰款457澳元及記3分,最高可被法庭判罰2200澳元罰金。

新的“減速”規則是在限速80公裡/小時的道路上,經駛停在路邊、打著閃光燈的緊急車輛、拖車或故障援助車輛時適用。

但若是行駛在限速90公裡/小時以上的路面則不適用。而摩托車駕駛者則需以“安全合理”的速度駛過併保持合理距離。

噹固定拖車、故障輔助設備、顯示閃光燈的緊急車輛位於由中間帶分隔的道路對面時,該規則不適用。

道路安全中心執行主任伯納德·卡隆接受寀訪時表示,新政是通過了長達12個月的試用期,在公眾和利益相關者的反餽之後確立的。

他說,這些變化提高了高速公路的安全性,在高速公路上需要更長的時間和距離來安全減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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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19 November 2020 10:00am
Updated 19 November 2020 10:03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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