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昨日正式撤銷了《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該草案於今年4月提出,其目的是允許香港向中國大陸、台灣、澳門引渡逃犯。
數十萬抗議者進行了長達數月的抗議活動,認為若此法案通過將對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司法獨立。抗議活動初期尚為和平,但近月來愈加暴力,警方與抗議者之間的衝突已經常態化。香港公共交通等基礎設施及部分商戶頻繁遭到抗議者破壞。
7月9日,由於抗議活動壓力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該草案“壽終正寢”。9月4日,林鄭宣布草案將正式撤銷。
香港政府原計劃於上週三(10月16日)正式撤銷草案,但由於特首林鄭月娥宣讀施政報告時被民主派阻撓,立法會宣布休會一週。香港立法會於本週三复會,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正式宣布撤銷《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撤銷《逃犯條例》草案為抗議者提出的“五大訴求”之一。另外四項訴求包括:抗議活動不應被定性為“暴亂”;赦免被捕抗議者;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對警方過度使用武力進行調查;實行雙“普選”。
目前“五大訴求”僅有撤銷“送中”條例一項被滿足,有抗議者稱草案的正式撤銷意義不大,抗議活動將會繼續。
同日,在台灣殺死懷孕女友的香港青年陳同佳出獄,稱將會前往台灣自首。《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最初是為將他引渡至台灣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