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州份本週提出要求削減歸國旅客的人數,引起各方對澳洲公民出境審批的質疑。
西澳州長麥高文(Mark McGowan)指,絕大多數已獲准出國工作和學習的人,本來不應該被允許離開。「在全球各地流行大流行病期間,他們應該待在家裡。」
有滯留巴西一年的人士向學者表示,因商務獲批出境的澳洲人,不應和滯留海外的澳洲人爭奪回國班機。
READ MORE

昆州籲削減歸國者人數:他們把變種病毒帶入澳洲
目前,聯邦政府自疫情以來對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出境禁令仍然生效。儘管已時隔逾年,新冠疫苗也逐漸增多,但澳洲仍是少數繼續以封關作為基本防疫措施的國家之一。
內政部的數據
學者以訊息自由法從內政部獲得的數據,可以了解究竟是哪些人、以何理由、去了哪些國家。
從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4月25日的數據顯示,出境目的地申請人數最多的是印度,有25,443宗,其次是中國的21,547宗,以及英國的15,703宗。獲批比例最高是英國,達68%,大幅高於中國(59%)和印度(46%)。
然而,當時英國正在經歷嚴峻的第二波疫情,印度則是第二波疫情剛剛開始。
上述數字令人想起獲批入境澳洲的比率,當局在今年年初被指責為種族歧視:只有7.17%的印度入境者獲得批准進入澳洲,遠低於英國(23.48%)和南非(30.73%)。
誰能出國?
上述申請出境的人士不包括常住海外的人(如持澳籍的新西蘭人)、航班機組人員和維修人員、貨運工人、在澳洲海域離岸設施工作的人、因公出國的人,以及直飛前往新西蘭的人。
除了這些人士,絕大部份澳洲人需要申請豁免才能離開澳洲。根據當局規定,可接受的申請理由包括:
- 應對疫情的措施(包括提供救援服務)
- 緊急和無法避免的個人商務需求
- 必須接受澳洲無法提供的醫療服務
- 有充分理由離境三個月或以上
- 有充分且合乎同理心的理由
- 國家利益所需
這些說法都很模糊,非常視乎審批者獲得多少合理的申請文件。
數據方面,「有充分理由離境三個月或以上」是獲得批准的申請理由之中最多,達71,249宗。第二多的「有充分且合乎同理心的理由」有28,391宗。而「緊急和無法避免的個人商務需求」只有4,797宗。
不過,一些數字因為分類調整而變得模糊。例如,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離境三個月或以上」是包含在「緊急和無法避免的個人商務需求」類別當中。

Más de 50 ciudadanos australianos han muerto por COVID-19 en el extranjero, según cifras oficiales Source: AAP
到了2021年1月8日,「離境三個月或以上」的類別更名為「有充分理由離境三個月或以上」。
學者無法統計具體的獲批理由比例,因為當局的資料中有多達25,966宗獲批的申請沒有寫明理由。
客觀判斷?
儘管邊防局(ABF)對出境申請有清晰指引,但上述數據顯示,批准門檻並不系統和客觀。
從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4月25日,當局共接獲208,791宗出境申請,批准了其中119,922宗,另有17,017宗被定為無需私人申請豁免即可離境。
這意味著有高達65%的申請獲批,或本身就可出境。
然而,今年5月初,專家建議把印度列入疫情高風險地區後,所有已獲批但未出發去印度的申請都被取消。類似的禁令從未適用於其它國家。但事實是在2020年10月16日前,全球所有國家,除新西蘭外,都被列為高風險地區。
閉門造車的政策
學者分析認為,數據顯示出境審批有很大的隨意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內政部或邊防局的哪名職員如何行使裁量權,以及申請人是去何處和去多久。
而且,申請被拒無法上訴,審批過程也沒有任何獨立審查。
這種高度的隨意性來源於閉門造車式的政策制定。雖然聯邦、州地政府總說決定基於醫療建議,但醫療專家的意見並無統一標準。過去一星期,總理就在疫苗問題上作出了與醫療建議大相徑庭的決定。
政府正在偏離科學地作出決策,而且難以受到國會和公眾的掣肘。
本文作者Jane McAdam是新南威爾斯大學(UNSW)國際難民法Kaldor Centre主任,從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獲得經費,包括一項對疫情期間澳洲邊境管制的研究。另一名作者Regina Jefferies亦屬於上述Kaldor Centre。
READ MORE

入境管制下如何進入澳洲?
SBS 中文堅守《SBS 行為守則》及《SBS 編採指引》,以繁體中文及簡體中文提供公平、公正、準確的新聞報道及時事資訊。作為一個公共服務廣播機構,SBS 的主要作用是提供多語種媒體服務,為全體澳洲人提供資訊、教育性及娛樂性內容,並與此同時反映澳洲多元文化社會的特色。SBS 廣東話及 SBS 普通話電台節目均已為大眾服務超過 4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