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和周二,維州警方在墨爾本市議會工作人員和慈善組織救世軍陪同下,在市中心巡邏,與這些假扮乞丐乞討的人士對峙。
在維州,乞討或尋求施舍是一種犯罪行為,可被判處一年監禁。
維州警方在一份聲明中說,“被捕和受到指控的人中有人持有換匯收據,這些收據顯示近期有澳元兌換成人民幣。“
警方稱,人們是在利用墨爾本人的“善意”在乞討。
代理督查John Travaglini 稱,其中一些人聲稱無家可歸,但實際發現出入於市區的合租房。
他證實被指控的人士持旅遊簽證,其中有些人將澳元兌換成了人民幣。
新聞報道中指,《先驅太陽報》拍下了警方與乞丐對峙並沒收其收入的畫面,其中許多人攜帶中國護照。
維州警方稱,正與邊防局、聯邦警察、墨爾本市議會及救世軍合作調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