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捐款規定,由於這筆錢是2016年6月30日以後捐出的,如果特恩布爾不自願公布的話,選舉委員會要等到2018年的2月才會向公眾公開相關數字。
特恩布爾在接受ABC寀訪時表示,這遠不是一件壞事,他的捐款顯示了他個人正直的品質,特彆是和反對黨領袖肖頓進行比較的時候。
“我把錢捐給了自由黨的競選活動,我不像肖頓一樣,對建築、林業、礦業和能源工會感激不儘,我不欠那些左翼工會,他們控制著肖頓。我提到什麼問題,就把錢捐到哪裡,我用我掙來的錢去支持我的價值觀,這些錢我都上了稅。”
此前,富商出身的特恩布爾,一直拒絕透露實際的捐獻數目,重申會按照程序公布。
聯邦工黨領袖肖頓批評,選舉委員會不應該等到大選過後七個月才作出公布,認為有需要修改規定。他還要求打擊外國捐獻,建議將披露金額的下限,由13200元進一步調低至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