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重點:
- 更嚴謹的公民入籍試;
- 擁有家庭暴力和有組織罪行厤史不能入籍;
- 申請人要證明融入澳洲社會,例如受僱和孩子有上學;
- 更嚴格英語測試,包括讀、寫和聽力;
- 申請人還必鬚以PR永居身份在澳大利亞居住至少4年,而非目前要求的12個月;
- 入籍考試不及格的次數不能超過3次,三次不通過要等兩年重試。目前對入籍考試不及格沒有次數限制。
據《澳洲人日報》報道,新措施今日起生效。今年稍後由國會通過修正案,追溯所有今天起的新申請。
澳洲傳媒對「即時生效」的具體措施上有很多疑問,但今早特恩布爾和移民部長達頓在記者會上未有作出具體解釋,僅稱會爭取反對派支持,未有時間表。
特恩布爾總理表示成為澳大利亞大家庭的一員是一種特權,應該只為那些支持澳大利亞價值觀和尊重澳大利亞法律的人給予公民身份。
他說:“公民身份應噹受到重視,我們要做出調整,來確保穫得公民身份的流程和規則能夠符合我們的文化價值觀。我們希望通過改革來體現移民系統的更多內容,來認識到為經濟髮展帶來的潛在貢獻,確保每一位新移民都具備我們所期待的為澳大利亞和其經濟髮展所需的技能和願景。”

Source: sbs mandar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