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警方將有權羈押可能傳播新冠病毒人員

一項預計將在本週通過南澳議會的法律將允許南澳警方對噹地有可能傳播病毒的人員寀取彊制措施。

Police station sign

Source: AAP

根據一項南澳大利亞即將引進的新法規,噹地警方將有權利逮捕或羈押有可能傳播新冠病毒的人員。

南澳衛生部說,這項南澳公共衛生法的修正案將允許政府更好地應對目前的新冠疫情。

南澳州長Steven Marshall、南澳衛生部長Stephen Wade以及南澳首席衛生官Nicola Spurrier醫生在今天的一場記者會上共同宣布了這項修正案。

南澳政府將於今天晚些時候正式將這項修正案通報給反對黨及獨立議員,併於本週內提交給議會審議。

根據這項修正案,病人可能被命令留在醫院或隔離設施,或被要求進行檢測或心理諮詢。違抗命令的人員將有可能被逮捕甚至被罰款或判處監禁。

這項法規不僅僅適用於COVID-19,也適用於其他傳染性疾病。

“我們知道人們都很焦慮,但我向南澳人民保證,你們的安全絕對是我們無可置疑的優先任務,”州長Marshall說。

衛生部長Wade說,南澳的衛生系統已做好迎接任何情況的準備,但政府必鬚為最糟的情況做打算。 

澳大利亞累計共有29例確診病例,南澳有3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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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 March 2020 4:00pm
Presented by Zhuo Yang
Source: A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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