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蘭多表示,除注冊過的貓類飼養員外,個人養貓數量應設置上限,具體應由州政府決定。他個人建議上限為6只。
他說,通過對08年寵物法案(Companion Animals Act 2008)進行修正,讓貓和狗被同等對待。

A feral cat drinking from a puddle. Source: AAP
他指出,“如果狗沒有拴皮帶隨意走動,狗主人可能會被罰款”,因此,希望在這方面對貓也有相應的限制和規定。
蘭多議員稱Wollondilly市議會提議的初衷是在保護自然生物方面尋求改變,因此每年都有數百野生物種被貓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