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urce: SBS
案情指,涉案人王正祥(音譯自 Zhengxiang Wang)在本年三月二日於南澳阿得雷德市中心街頭持刀傷人,其後試圖逃離中國時被警方拘捕。
案發在本年三月,王正祥懷疑前度女友被一名男子騷擾,遂持刀在市中心一間網吧外與受害人理論。
王正祥向受害者揮動大刀,令其手臂上留有兩道傷口。
此外,王正祥亦以大刀摑向受害人的臉部,又以腳踢向受害者。
法官巴雷特(Gordon Barrett)表示,涉案人在案發後數小時便離開南澳,並在數天內得到從布里斯本起程的機票。

Source: Sydney Tooday
據悉,當事人的父親在其犯案後要求他立即返回中國。
辯方律師表示,王正祥在案發後逃跑是因為擔心對方報復,亦未有意識到罪行的嚴重性。
但法官並不接納這個說法。
巴雷特法官認為,案件屬於嚴重罪行。
王正祥最後被判處入獄一年零八個月,並判以緩刑,以便澳洲政府取消他的學生簽證並將其遣返回中國。
法官表示,考慮了多個因素,認為涉案人盡快返回中國為最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