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下午,一份收緊在澳非公民人士品格測試的議案在眾議院穫得通過。
根據該議案,某人如犯下可判兩年及以上徒刑的特定罪行,即便真實判刑少於兩年,也將被自動視為品格測試不合格。
這項議案是在噹天會議結束前最後一刻通過的,噹時有部分議員已經穿著之後舞會的服裝。而總理莫裡森錯過了投票。
根據現行的法律,被判處12個月以上監禁的非澳洲公民將被彊制驅逐出境。
工黨反對這一議案,認為移民部長科爾曼(David Coleman)噹前已經可以通過行使部長自由裁量權而達到該議案希望實現的結果。
工黨內政部髮言人克裡斯蒂娜·凱內利(Kristina Keneally)認為,在2014年為加彊品格測試做出的變更已經讓政府有更多權利撤銷危險人士的籤證。
自2014年以來,約有4700名非公民罪犯被驅逐出境,是此前六年的7倍。
工黨還希望政府在該議案中去除法律的追訴時效,保留目前被判至少一年刑期也被視為嚴重犯罪的定義,併給予新西蘭公民特殊考慮。
反對黨移民髮言人安德魯·吉爾斯(Andrew Giles)表示,這些變更會損害澳大利亞與新西蘭的關系。他說:“這完全是政治,而不是政策。”
吉爾斯呼籲政府考慮法律專家對該法案提交的意見書,法律專家擔心這項議案可能會使那些被判犯有輕微罪行的人陷入困境之中。
但科爾曼表示,政府不會同情犯下嚴重罪行的非公民。他說:“每噹涉及到這些問題的時候,反對黨的立場從來都不是‘我們如何加彊法律的力量’,而是‘我們如何削弱法律的力量’。在這一問題上,我們與澳大利亞人民的立場一致,不會給犯下嚴重罪行的非公民開綠燈。這既是常識,也是應該做的正確的事,理應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