樞機主教喬治·佩爾因在1996年對兩名唱詩班少年犯下的性虐待罪而在本周三(3月13日)被判處6年徒刑, 3年8個月內不得假釋。
周三,首席法官彼得·基德(Peter Kidd)在墨爾本的維州州郡法院作出判決,這項判決考慮到了佩爾的年齡和健康狀況、犯罪的嚴重程度、佩爾與受害者之間的信任關系以及案件的廣泛關註度等因素。
鑒於佩爾的年齡,基德法官說因此實施了比通常更短的不得假釋期,以增加其“在人生最後階段住在社區內的可能性”。
基德法官說,“你是全球天主教會中最資深的人物之一。你仍然是天主教會的樞機主教。你對的天主教徒,尤其是澳大利亞的教徒來說仍是一個重要的人物。”
基德法官同時對法庭內外的神職人員或機構性性虐待受害者表示,對佩爾的審判並非為他們所受創傷的“辯護”,“佩爾並沒有沒對你們做了什麽壞事”。
77歲的佩爾堅持自己無罪,並打算於6月在上訴法庭對判決提起上訴。
佩爾在1996年12月的一次禮拜後,對兩名13歲的唱詩班男孩實施了性犯罪,他的五項罪名中一項是涉及性侵一名男孩,另四項罪名則是涉嫌對男孩作出性騷擾等不雅行為。
每項罪名最高可判處10年徒刑。
去年12月,陪審團認定關於佩爾對這兩名男孩犯有五項罪名——一項涉及性侵兒童、四項涉嫌對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在經過數月的程序保密後,該判決在2月26日公布。
佩爾是全世界面臨此類指控的最高級別天主教徒。
現年30多歲的受害者之一在經過多年努力了解其當年所經歷的事情後,將指控向警方提交,事實上,在被佩爾強奸後一個月左右,他曾再度受到性侵。而另一名受害者於2014年因意外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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