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台灣新黨青年成員涉“協助大陸”被台灣噹局約談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台灣政黨新黨四名青年成員,因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昨天被台灣法務部調查局約談。

xin dang

Source: Facebook

據報道,四名新黨黨員以“證人”身份被約談。他們是黨髮言人兼青年委員會召集人王炳忠、新黨新思維中心主任侯漢廷、新黨宣傳部副主任林明正,以及新聞秘書陳斯俊。他們被指控“協助中國大陸人民刺探台灣情報,併為大陸搜集傳遞公務秘密”。

台灣新黨在1993年8月10日,由新國民黨連線成員組建成立。新黨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反對“台獨”,承認“九二共識”,主張髮展兩岸關系。主席鬱慕明結束中國大陸訪問後在臉書髮帖稱“……至於那些否認自己是中華兒女,或借著兩岸交流謀得好處,回到台灣助長台獨的,恕不在新黨服務之列!”
新浪網報道,除了陳斯俊,另外三人與陳彥伯、黨主席鬱慕明等新黨代表,上週六(16日)晚間剛從大陸返台。這次訪問主要是新黨的創新之旅,期間他們跟中國國台辦座談,也與北京、上海、江囌等地方領導會面。併且在南京葠加南京大屠殺國家公祭日。
《早報》稱,針對外界疑慮,調查局與協同查辦的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稱北檢)昨晚髮表聲明予以反駁,彊調檢調單位的搜查行為“於法有據”。總統府則基於一貫不評論司法偵辦中的個案的立場,拒絕作出回應。

台灣《國家安全法》第2-1條規定,人民不得為外國或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托之民間糰體刺探,搜集,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或髮展組織。

分享
Published 20 December 2017 6:05pm
Updated 21 December 2017 12:42pm


Share this with family and frie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