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嗎?賀建奎基因編輯嬰兒事件定性為”蓄意逃避監管“

新華社報道中稱基因編輯嬰兒事件系賀建奎“追逐個人名利,自籌資金,蓄意逃避監管,私自組織有關人員“所為。賀建奎究竟違反了哪些法律條款?是否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China slams scientist He Jiankui who gene-edited babies

China slams scientist He Jianku who gene-edited babies (AAP) Source: AAP

據中國官方媒體在1月21日報道,初步查明中國科學家賀建奎的“基因編輯嬰兒事件”系賀個人行為,噹晚南方科技大學宣布解除與賀建奎的勞動合同關系。而關於賀建奎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這在中國法律學者間引髮辯論。

中國媒體新華社報道,廣東省“基因編輯嬰兒事件”調查組已初步查明,該事件系賀建奎為“追逐個人名利,自籌資金,蓄意逃避監管,私自組織有關人員,實施國家明令禁止的以生殖為目的的人類胚胎基因編輯活動”。

隨後,南方科技大學在其網站髮布聲明稱,“解除與賀建奎的勞動合同關系,終止其在校內一切教學科研活動”。

中國科學家賀建奎在去年11月宣布,一對名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編輯嬰兒誕生,這是全球首例通過對胚胎細胞的CCR5基因進行改造,使嬰兒穫得可遺傳的對部分艾滋病的免疫力。

這迅速引髮數百名中國海外內科學家的集體譴責,認為賀建奎此舉忽略了“倫理及其長遠而深刻的社會影響”;中國官方也對基因編輯嬰兒事件表達關注。但賀建奎在公開場合的最後一次露面,現身香港人類基因組編輯國際峰會時仍宣稱為這項研究感到“自豪”。
國際遺傳學專家表示,希望週一的報告只是對賀建奎調查的初步結果,併將會寀取更多行動。

英國倫敦大學的基因組學專家Yalda Jamshidi表示:“該報告有望通過適噹的法律和懲罰行動樹立範例,以安撫公眾和科學界。”

關於賀建奎的這樁新聞在中國法律學者中間引髮了一場辯論,他的科研行為究竟違反了哪些法律條款,以及他是否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許多學者指出,中國在2003年頒布一項規定,禁止以生殖為目的的人類胚胎基因編輯活動,併規定改變後的胚胎在體外培養期限不得超過14天。

新華社的報道中還提及調查結束後,賀建奎的“違法證據”將被移交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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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2 January 2019 12:40pm
Updated 22 January 2019 5:39pm
Source: Reuters, 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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