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澳大利亞聯邦政府的新法令,曾犯有家庭暴力罪的來澳人士可能會被禁止入境或被驅逐。
移民部長科爾曼(David Coleman)的這項決定已於上週四(2月28日)生效,任何曾因對婦女或兒童施暴而被定罪的人士將被禁入澳洲或被趕走。
科爾曼說,“如果你曾因對婦女或兒童實施暴力犯罪,澳洲就不歡迎你”,“無論這項犯罪在哪裡髮生、判決結果是什麼,澳大利亞對家暴者都零容忍”。
他說,這不僅適用於內政部的決策,也適用於行政上訴法庭。

Immigration Minister David Coleman AAP Source: AAP
澳大利亞的現行法律只允許政府撤銷那些未通過品格測試或服刑一年或以上的外籍人士的籤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