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一女子拒不隔離被噹場罰款1000元

悉尼Lake Macquarie一名女性因不隔離而被警方直接罰款1000澳元。從本週四起,新州警方有權對違反公共衛生令的個人直接罰款1000澳元,對企業直接罰款5000澳元。

NSW Police Commissioner Mick Fuller addresses media on COVID-19.

NSW Police Commissioner Mick Fuller addresses media Source: AAP

悉尼Lake Macquarie一名女性因違反隔離要求而被警察直接開出了1000澳元的罰單,這是這項措施自週四實施以來首批被罰款人員之一。

這名65歲女性近期從巴厘島乘飛機返回悉尼,被告知需隔離14天,Lake Macquarie警區的警察得知該女性違反隔離令後曾在本週一中午到其家中髮出警告,然而,這名女性在週四下午還是再度出門,她因此被罰款1000澳元。

在總理莫裡森宣布了更嚴格的活動限制措施後,新南威爾士州警察局局長米克·富勒(Mick Fuller)在本週三宣布,新州警察從週四起有權向不遵守相關要求的個人或公司直接開出罰單,其中個人罰款為1000澳元,針對企業的罰款為5000澳元。

這些人員包括不遵守自我隔離14天要求的返澳旅客以及COVID-19確診患者。

此外,違反聚會人數要求的行為也會被處以罰款。
富勒表示:“警方需要站出來,告訴社區必鬚認真對待這一點,否則更多的人將受到影響,而且這種病毒可能還會持續多月。”

新南威爾士州警察部長戴維·埃利奧特(David Elliott)週三表示,會有越來越多的警察到場,會對據報可能違反隔離要求的人員進行隨機檢查。

他說:“我們需要先殺死這種病毒,然後才能不讓它殺死我們。”

埃利奧特不排除引入額外的罰款。
澳大利亞人必鬚與他人保持至少1.5米的社交距離,處室內時必鬚保證每人至少有4平方米空間;

如果您自認為已感染了這種病毒,請致電您的醫生,請勿直接前去就醫;或者您可致電全國冠狀病毒健康信息熱線1800 020 080。

如果您呼吸困難或遇到緊急醫療事故,請致電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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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7 March 2020 9:40am
Updated 27 March 2020 9:42am
By Helen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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