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来自中国的海外劳工,在维州南部乡郊道路开车时,在十字路口撞车,导致另一名司机死亡,被判监禁3年4个月,两年内不得假释。案发的十字路口,目前已设立中文的交通指示牌。
「时代报」报导,被告潘亚东(音译自Yadong Pan)28岁,据报持457签证来澳洲,住在维州西南部,距离墨尔本大约150公里城镇Colac,在当地一间羊肉屠宰场工作。
案发在前年2017年12月拆礼物日上午接近11时,来澳洲7个月的被告,开车与友人到车程大约1小时的海滨城镇Lorne。到Birregurra-Forrest 路与 Colac-Lorne路十字路口,虽然有红色的停车交通牌,但被告并没有停车,结果以接近100公里的时速撞到另一部汽车,该车的司机,52岁的侯洛(George Hullo)当场伤重死亡。当时侯洛也是开车准备到Lorne钓鱼。他的汽车被撞后严重损毁。而被告汽车后座的一名女乘客也重伤,15个月后仍未完全康复,未能工作。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当时是靠全球定位系统(GPS)带路,并且将汽车导航调较到时速98公里开车。被告在庭上透过传译表示自己不懂英语,不懂得看路牌,又说从全球定位系统看,感觉上是在主要道路行驶。他承认危险驾驶导致他人重伤以及死亡的罪名,并表示不能够原谅自己。
被告在来澳洲前,在香港取得国际驾驶执照,根据维州交通部门VicRoads,持临时签证的海外人士,在维州无需领取驾驶执照就可以开车。不过永久居留人士就要在6个月内考取车牌,才可以合法开车。当局正检讨有关的规定。
法官在判案时说,被告不懂英语,不识看路牌,靠全球定位系统中文版带路,对被告在澳洲的驾驶能力,表示关注。
「时代报」报导,案发十字路口目前加有中文交通指示标志,写上:「前方路口,必须让行」。另外由于过去也发生过多宗意外,当局正研究在十字路口建立回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