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三千过埠新娘遭家暴获永居

超过 3000 名嫁到澳洲的外籍妇女,因家暴获发澳洲永久居留签证。

Migrant woman suffering domestic violence

A photo of a migrant woman who has experienced domestic violence from a photographic exhibition in Hobart and Melbourne as part of the ASPIRE project. Source: Supplied

超过 3000 名嫁到澳洲的外籍妇女,因家暴获发澳洲永久居留签证。

《每日电讯报》报导,移民部在过去 5 年向 3083 名遭到丈夫以家庭暴力对待的外籍妇女,发出永居签证。

报导称,大部分获永居签证的受害人来自中国丶菲律宾丶印度和越南,均与澳洲籍男子结婚或同居。

  • 中国 389 人
  • 印度 363 人
  • 越南 323 人
  • 菲律宾 321 人
  • 泰国 206 人
  • 英国 200 人
  • 黎巴嫩 130 人
  • 斐济 89 人
  • 南韩 82 人 
  • 其他 980 人
发出永居签证的决定必须基於家暴控罪丶禁制令和法庭命令等。

虚假及误导陈述驳回近千个申请

移民部基於虚假陈述,驳回 977 名妇女的申请。

报导称,移民部曾就虚假陈述风险高的问题,向澳洲法律改革委员会表达关注。报导引述文件称:「部分申请人为符合申请要求,夸大指控。」

移民部发言人接受《每日电讯报》访问时称,部分申请人因「虚假和误导陈述」,或不符合健康和品格要求,申请被拒後遣返原居地。

政策原意为保护家暴妇女

现行规定要求,外籍人士须结婚或同居最少两年,才可申请永居。

2012 年澳洲政府改例,容许遭受家暴的妇女在离异後申请永居,原意是避免妇女因害怕失去永居不敢举报家暴罪行。

移民部将家暴定义为身心虐待和伤害丶强迫性行为丶禁锢和经济剥削。

移民部同时会考虑医生丶学校丶医院丶警方丶援助中心和社工的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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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17 May 2017 6:0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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