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被告谢连斌曾是耳鼻喉专科,知道人体的压力点,并指部分死者的死因是窒息;
*控方指,谢连斌家中一个按摩器,与可能是槌状的凶器相似;
*一名被称为证人A的囚犯,称谢连斌告诉他凶案发生当晚,向太太下药;
*Gel Evation ASICS 球鞋,与凶案现场20个血鞋印吻合,是血鞋印可吻合的三款球鞋之一,谢连斌曾穿着同款球鞋;
*控方指,谢连斌通常在周六会睡晚一点,但在2009年7月18日当天清早起床清洗车房;
*车房有一血迹,控方称与最少4名受害人的血液吻合;
*与证人A的对话录音中,谢连斌表示不想成为发现尸体的第一人,因为这会使他成为首要嫌犯。他的太太林姝发现尸体时,谢连斌在身边;
*控方指,谢连斌懂医,但当时并无尝试查看两名孩子是否生还;
*谢连斌把惊恐的太太留在凶案现场,自己走开,但当时无法确定凶手是否仍在屋内或附近;
*证人A称,谢连斌曾表示,在尸体发现当天早上,担心有闭路摄录机拍下自己驾车从North Epping至Merrylands;
*谢连斌得知现场血鞋印与他的ASICS球鞋相似後,销毁鞋盒;
*证人A称,谢连斌蔑视死者一家,部分对话被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