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梨晨锋报》记者形容,多年下来,谢连斌在庭上始㚵保持冷静。
辩方一直指警方并无关键证据,这次是本案第四度庭审,之前两次审讯中止丶一次审讯无法达成一致裁决。
52岁的谢连斌被控於2009年7月在雪梨 North Epping 谋杀林暋一家五口,包括户主林暋丶其妻林云丽,及两人分别12岁及9岁的儿子林涵丶林涛丶以及林云丽胞妹林云彬。
谢连斌是死者林暋的妹夫,死者一家同时是其妻林姝的亲人。
谢连斌:我没有谋杀他们一家
在新州高等法院,由11人组成的陪审团在今天(1月12日)达成大比数裁决,裁定谢连斌5项谋杀罪名成立。
报导指,谢连斌闻判後站起来表示:「我没有谋杀林氏一家,我是无辜的。」谢连斌的太太林姝则在庭上低泣。
谢连斌的外父外母,即林姝的父母,则哭着与主控官拥抱。
控方在庭上称,谢连斌长期被外父外母冷落,积怨成杀人动机。控方又指谢连斌有性动机,但法庭禁止将细节公开。
五人被杀手段残忍
控方指,谢连斌向太太用药,把太太留在床上,然後在案发当天凌晨2时至5时半之间前往 North Epping 凶案现场,先将电力切断,然後用锁匙进入屋内。
控方指谢连斌当时带有「类似槌的武器」,有很大的杀伤力,先杀害熟睡中的林暋和林云丽,然後进入第二间房间杀死林云彬。
控方称,当时12岁及9岁的儿子林涵和林涛可能听到声响,或曾尝试逃走,最终被杀。控方形容,从房间血溅的分布,两名孩童死前曾极力争扎。
五人另一死因是窒息。
控方又指,因不明原因,谢连斌杀死两名男孩後回到林暋房间,将林暋和林云丽的尸体排成「V型」。林暋和林云丽的头部受重创,面部被毁至不能辨认。
辩方:警方缺乏关键证据
至7月18日,谢连斌早起清理自己家中的车房,之後警方在车房中发现一个6毫米的血印,控方指血印与最少4名死者的血液吻合
控方又指,在凶案被发现当天,林姝发现死者经营的书报店没有开门,到死者家中查看,在上楼梯时,谢连斌抱着太太林姝,叫她不要望向房间:「但谢连斌的位置不可能看到尸体。」
控方表示,之後谢连斌离开现场,让惊恐的太太自己独处屋内报警。
警方在凶案发生6个月後,将谢连斌列为主要疑犯,并展开监视。
2010年5月,警方向谢连斌太太表示,在凶案现场发现血鞋印,之後拍摄到谢连斌销毁鞋盒。控方称,在凶案现场发现约20个血鞋印,属於一种已经停产的球鞋,并称谢连斌曾穿着同一牌子和大小的球鞋。
辩方反驳,指鞋印可属於三种不同牌子的球鞋。
四度庭审备受争议
谢连斌於2011年5月被捕,在获准有限度保释前被监禁多年,一名被称为证人A的囚犯作供时称,谢连斌曾担心他遗弃凶器时被闭路摄录机拍下,部分对话被录音。
证人A称,曾是耳鼻喉专科的谢连斌告诉他人体的压力点,可使人失去抵抗能力。
谢连斌的朋友作供,形容谢的为人友好丶温文和诚实;但控方指,人可以有两面:「一面对着世界,一面收起来。」
法庭会在2月10日考虑被告的其他报告,才会判刑。
今天较早前,由9男3女组成的陪审团经过8天商议後,向法官表示无法达成一致裁决。法官表示,可接受大多数裁决,陪审团在数分钟内达成大多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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