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州新例】驶过警车救护车须减速

维州 7 月起实施新例,任何车辆绕过闪灯或响号中的紧急服务车辆,时速不得超过 40 公里。

Victoria ambulance.

Victoria ambulance. (AAP) Source: AAP

维州 7 月起实施新例,任何车辆绕过闪灯或响号中的紧急服务车辆,时速不得超过 40 公里。

违规罚款额为 227 元。

若紧急服务车辆行驶时正在闪灯或响号,按理所有车辆应让路,因此新例适用於停泊中丶准备停泊或慢驶的紧急服务车辆。

当局在公布新例时,找来一名救护员谈及一次在路边抢救伤者时,差点被一部货车撞死。

当局期望新例可减少紧急服务人员执勤时的伤亡数字。

紧急服务车辆包括警车丶救护车丶特别紧急服务 (SES)丶维州路政处 (VicRoads),新例适用於所有路面和行车线。

在部分情况下,例如未有在警方路障前减速,不扣分,但法庭罚款最高 793 元。在维州历史上,有 28 名警员於路旁拦截汽车时殉职,对上一次殉职个案发生在 2005 年。


分享
Published 20 June 2017 5:40pm


Share this with family and frie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