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宪法专家表示,联邦政府试图使全国内阁会议讨论的内容不受《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的约束是匪夷所思、混乱及缺乏尊重的。
参议员们正在仔细审查政府关于对州、领地和联邦领导人之间的讨论保密的建议,使得这些讨论内容不受《信息自由法》的约束。
悉尼大学的宪法专家图米(Anne Twomey)以个人身份发表讲话,抨击了政府要修改法律以强行实施内阁保密的企图。
此前一名法官驳回了政府的主张,即政府认为这个讨论新冠疫情应对措施的会议相当于一个联邦内阁委员会,而联邦内阁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不受《信息自由法》的约束。
图米教授在周一(9月27日)在一次调查中说:“坦率来说,这是一项非常奇怪的立法。我的意思是,为什么要坚持主张不真实的事。为什么要在立法中把猫说成狗或把狗说成猫。”
“这真是一团糟,这对人民、对法院都极不尊重,每个人都会在立法中主张不真实的事。”
“真的,该问问自己,政府在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要对某些信息进行保密,他们可以去修改《信息自由法》。”
她警告说,澳大利亚政府理事会(Council of Australian Governments,COAG)立法修正案中的变化可能会被滥用。
图米教授质疑,有什么能防止任何研究某个问题的团体被称为全国内阁委员会,以及任何相关文件是为这些委员会的目的准备的。

Prime Minister Scott Morrison speaks to the media during a press conference following a national cabinet meeting, at Parliament House in Canberra. Source: AAP
大律师沃特森(Geoffrey Watson)认为,在联盟党政府执政下,透明度遭到“粉碎”。
在代表独立参议员帕特里克(Rex Patrick)从全国内阁获取文件受到法律挑战后,他以个人身份出席了调查会议。
沃特森先生表示《信息自由法》已经成为“阻碍的工具”。
澳大利亚法律理事会(The Law Council of Australia)坚持认为,在对国家利益的损害超过公共利益的情况下,现存的的《信息自由法》豁免足以阻止信息的披露。
如果议会决定需要对全国内阁文件进行某种“定制的豁免”,这个最高立法机构会建议对任何信息的封存设定五年期限。
一份提交到调查委员会的文件中写道:“承认在全国内阁中鼓励开诚布公的讨论是有好处的,但显然不需要将保密范围扩大到讨论的主题或提交给该机构的信息。”
“那是因为全国内阁(与真正的内阁不同),不管理政府的预算或政策议程,也不会每三到四年面对选民。”
政府表示该法案明确了全国内阁联席会议是联邦内阁的一个委员会。
总理和内阁部提交的文件中写道:“对全国内阁会议信息和讨论的保密性对其有效运作至关重要,同时也反映了全国内阁会议与联邦内阁的密切关系。”
总理与内阁部的代表证实,政府没有对该裁决提出上诉,也无法告知委员会在这一案件上的辩护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