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打击「限制使用现金付款」的法例草案,建议设立超过25,000 元之罚款处分;另于2021 年1 月1 日起,任何企业东主在知情的情况下接受或支付大额现金交易,更可被判处两年监禁。
财政部一份政策说明文件显示,建议中的新规例亦将收紧澳洲反洗黑钱法例对企业所施以的要求。有关法例目前要求企业向澳洲交易报告及分析中心(AUSTRAC)汇报所有大额现金交易。
目前,提供赌博、金融产品、电子货币等服务的企业,必须向 AUSTRAC 汇报所有大额现金交易。但草案建议,这些企业自 2021 年起,将需要与其他企业一样,「受制于现金支付最高限额所限制」。
助理财长苏卡尔(Michael Sukkar)表示,政府致力于「不断确保我们的金融体系能有效对抗犯罪份子及恐怖份子,同时不会为业内人士构成不必要的负担。」
他指出,政府将推出一套「广泛」的新法例,即表示新法例将涵盖所有企业所收取或支付的现金交易。
计划下的新法例将不适用于以现金由银行提取个人存款的个人客户,亦不适用于个别人士出售二手汽车等私人交易。
澳洲税务局近年连番突击到访不同企业,以作为打击非法经济活动的一部份。局方指,当局在财政年度进行了超过 9,000 次随机抽样,到访不同企业;举例,当局在过去一个月审查了新州 Port Macquarie 及西澳偏远地区多个企业的财务状况。

Assistant Minister to the Treasurer Michael Sukkar has handed in his resignation. Source: A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