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被判罪成的女子,分别为一名 30 岁澳洲公民及一名 32 岁中国公民。边防局接获线报,指两人未经登记成为移民代理,非法向他人提供移民中介服务并收取费用,当中大部份顾客为中国籍公民。
边防局于 2018 年 10 月展开调查,发现两人未有登记成为合法移民代理,但公开宣传移民支援服务,并在未有登记成为移民代理的情况下向顾客收取费用。另外,两人亦曾为至少三名被发现持有透过欺诈取得身份证明文件的旅客,提供移民咨询服务及援助。
两人从其非法移民代理服务中,向顾客收取介乎 1,500 至 2,000 元的费用,各被控一项违反联邦 1958 年《移民法》第 281(1) 条的罪行,收取费用提供移民咨询服务。

The fake migration agent office Source: ABF
另外,该名 32 岁中国籍女子亦被控一项违反《移民法》第 283(1) 条的罪行,作出虚假陈述并声称自己为一名注册移民中介人。
30 岁女子则亦被控触犯《移民法》第 280(1) 条,在未经注册成为移民代理的情况下向他人提供移民援助;同时亦被控一项违反《移民法》第 284(1) 条的罪行,为一名未有注册但提供移民中介服务的人士,公开宣传其移民支援服务。
两人均被判处守行为两年。
边防局调查总长格罗斯(Graeme Grosse)表示,当局重点关注有虚假移民代理,作出提供非法移民代理服务及误导性移民咨询服务的行为。

One of the women arrested at Sydney Airport Source: ABF
格罗斯说:「除非你已向移民代理注册局(Office of the Migration Agents Registration Authority)进行登记,否则收取费用提供移民援助服务即属违法。」
「当然,我们亦绝不容忍任何虚假移民中介人利用澳洲移民计划,协助他人故意作出虚假保护签证申请。」
「保护签证适用于拥有充份理由担心自己一旦返回原居地会可能遭受迫害或严重伤害,又或人身安全存在真正风险,而真正寻求保护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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