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周五生效的新法律,将向高等教育中学生提供或宣传学术作弊服务的行为列为违法。违法者将面临最高两年的监禁,或最高100,000澳元的罚款。
教育部长邓肯(Dan Tehan)表示,学术作弊的服务正日益普及,情况对澳洲高等教育系统的完整性及声誉构成严重威胁。
「当局已经将向澳洲学生收费并提供上述服务的做法,定为合约欺诈。」
「法律主要针对作弊服务的供应商及广告商而并非学生。若学生被发现作弊,则会继续按其教育机构所定立的程序,面临纪律处分。」
学术作弊服务的定义为:在学生必须亲自进行的重要及计分学术评核活动时,为学生提供帮助的服务。
「高等教育质量及准则局」将执行新法律,包括收集情报,阻止海外作弊网站出现,及向涉涉事方提出诉讼,以及向教育提供者提供预防作币的策略。联邦政府亦已为大学的提供新资金,让大学可以加强侦查及抽出使用作弊服务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