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昨日开始,墨尔本当局允许部份雇员可从返办公室工作;
- 但大部份雇员在一项意调查中表示,希望可以有部份时间继续留在家中上班。
- 律师分析雇员对在家或重返办工室上班的选择上,有何法定义务与权利。
维州一名货款公司经理弗格森(Nicole Ferguson)向节目组表示,该公司与其他公司一样,鼓励员工采取更灵活的工作安排,但她确实认为,重返公司上班,对某些人来说是一项不错的选择,因为他们终于可以离开家中的四面墙。
「我们注意到的一点时,(在家工作)显然是较数码化,而人与人的往交则减少,这无疑是更高生产力的一种方法,但对于未能仍能建立员工的融洽关系,我认为仍然是一件好事,我仍然认为无其他方式,会比人与人面对面交流更好。」
时代报(The Age)的报导引述墨尔本市在过去两个月(去年的11月和12月)委托Roy Morgan公司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503人受访者当中,最多人(42%)希望仍有部份时间在家中工作,有32%的人希望,主要的工作仍可以在家中完成。
另外,有18%的人则认为应保留在家遥距工作作为一个选项,而希望完全只在办公室工作的人,只有7%。而表示愿意返回办公室的受访者均表示,他们怀念在辧工室工作及与同事相处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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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墨尔本的办公室,己将人数上限提高到总容纳人数的50%,但对于之前的九个月内,一直在家工作的萨蒂帕则向9号台表示,会选择继续留在家中工作,因为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及节省时间。
「走到我的家中办公桌前只需要几秒钟的路程,但是若要到办公室上班,我却通常要花上个多小时左右...我能够与家人共度的时光增加,因此,在家上班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额外收获。」
虽然有许多人希望继续留在家工作,但律师行Slater and Gordon 的律师里奇(Andrew Rich)就表示,办公室正式重开后,估计雇员亦可能被雇主强制要求重返办公室工作。
「在合理的情况下,雇员未必一定要遵循返回办公室上班的指令,但所谓『合理的情况』,则仍要视乎个别例子而定。」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如果您在疫情之前,已一直在公司工作,并且现在可以安全地返回办公室/公司,对此重返公司上班的指令,就会被视作为『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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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亦指,雇员的确亦有权对弹性工作安排向雇主提出正式要求:「只有出于合理的商业理由下,雇主才可以拒绝有关要求。」
而根据《公平工作法》,在下列情况下,雇员有权要求在家工作:
- 雇员是适学年龄儿童的父母或照料者
- 雇员有残疾
- 雇员年龄在55岁以上
- 雇员正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
「当然,由于现阶段亦已有许多人,习惯在家中工作的人,雇主通常亦已制定程序和步骤,以确保雇员留在家中,仍然可以为公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