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关系法》关于权利与义务的主体法律在上星期通过,修订议案前日(12月8日)在参议院通过。新法例容许联邦政府审查并撤销州、领地、市议会及公立大学与其他国家订立的协议。外长可以评估其安排是否符合外交政策目标。
联邦政府一直不满维州私自与中国签署「一带一路」协议,财长费登堡(Josh Frydenberg)日前表示,联邦政府对该协议「最初不同意,现在仍然不同意,毫无疑问,我们将在适当时候做出决定」。
在北京,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昨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被问此事时说,立法属各国内部事务,中方不予评论。
不过,他强调,中国与维州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有力增进双方民众福祉,呼吁澳洲不要「搞选择性、歧视性执法」。
希望澳方客观、理性看待中澳合作和『一带一路』倡议,不要给中澳之间正常的交流合作人为设置障碍,不要搞选择性、歧视性执法,而要多做有利于中澳互信和互利的事。
根据有关法例,现时大约130条州与领地政府、以致地方议会及公立大学经已签署的协议,将需要受到审查。其中维州与中国签署的「一带一路」协议, 亦很可能会因此而被取消。外长派恩(Marise Payne)表示,这项法案有助保障澳洲的外交关系。
派恩说: 「这项法案所包括的范围以及所涵盖对机构的责任水平,是经过仔细考量,以应对他们与一些外国机构的安排可能会带来的风险。重要的是我认为这个法案提出了一个框架,在问责、及时决定、行政负担和法定的框架上作出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