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当局今年收到109宗物业「蓄意报低价」投诉,近5年来逾200名经纪被罚款。
- 有准买家认为,这种现象十分普遍,报低的差额可达30万元。
- 经纪则表示,报低价只是因为楼市炽热,并非经纪刻意为之。
当局在2016年立法禁止「蓄意报低价」行为前,在2014年只收到84宗相关投诉,在2016年大增至266宗。公平交易专员当时表示,原因是消费者愈来愈留意到这种做法是违法。
地产经纪蓄意将物业价格报低,不但可能浪费准买家的时间,还令他们枉花金钱做害虫报告和律师费,用于一间业主意向价格从来不在他们目标价格范围内的房屋。
一名已认真搵楼6个月的雪梨准买家表示,这种现象十分普遍。他称,真实售价最少比报价多30万,「他们(经纪)要不是不称职,就是刻意这样做。」
在雪梨内城区Newtown一间准备拍卖的房屋,广告标上「参考价」(price guide)是170万元,但后来取消拍卖,再推出市场时以190万元放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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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是否「蓄意报低价」要视乎经纪合约上写了甚么或是卖家改变了主意。
新州法例规定,地产经纪必须在经纪合约上,写明一个估计售价,而放售广告上的「参考价」必须与该估价相同。法例亦规定经纪保留与相关人士对话的笔记,也不准在广告上使用「开价高于」(offers above, offers over)等字眼。
新州地产研究所行政总裁Tim McKibbin则说,这条法例并无令消费者觉得受额外保障。他又说,楼市畅旺时会出现更多投诉,「售价高于经纪报出的价格,是因为楼市炽热。我不认为真实情况有说得那么严重。」
买家经纪Lauren Goudy也说,报低价通常不是蓄意的,尤是在疫情期间市场活动少,令估价困难。她认为,法例应该要容许准买家查看经纪与卖家的合约。
提供买家经纪服务的机构Rising Tide Capital的联合创办人Bo Xiao也说,报低价的现象没以前普遍,「他们想有更多人到场营造气氛,以推高(成交)价格。然而,有了新法例后,他们不能报出太荒谬地低的价格。
「两三年前,我见过有经纪为一间100万元的独立屋报少20或30万元,但现在我再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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