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案公布多项房屋政策,当中最瞩目的,是首次置业买家可用退休公积金来储蓄首期。
总理谭保曾表示,用退休金买房是「坏主意」;但财案公布的措施稍有不同,仅容许首置人士供款到退休金作置业用途,但应不能提取原有的退休金。
由今年 7 月 1 日起,未有置业人士可调拨入息供入强积金户口,不受原有的退休金供款上限限制,每年最多供 1.5 万元,总额最多 3 万元。
2018 年 7 月 1 日後,有意置业人士可提取现金与相关回报作置业首期。这里动用退休金的定义,只限於本意用作首期的供款,不能动用原有的退休金。
财长莫理逊称,在计划之下,首置人士可加快蓄储最少 30%。
有经济学家批评,新措施只增加供应,在负扣税和资本增值税折扣变动不大的情况下,等同为房巿火上加油。
目前退休金享有 15% 低税,意味供款到退休金来储蓄首期人士,或可节省 12% 或以上税款。
措施与原来传媒报导指的「首置储蓄户口」稍有不同,但在操作上,或需在原有的退休金户口中再分拆户口来操作。